《民营经济促进法》解读宣贯活动今天(7月29日)在杭州举行。法律围绕公平竞争、投资融资促进、科技创新等方面建立完善制度、机制,让民营企业对未来发展有更多“安全感”。
天能控股集团是浙江省内新能源产业的龙头企业,最近在储能产业板块加大了投资。曾经,企业最担心的就是政策的延续性影响投资效益,5月正式实施的《民营经济促进法》让他们吃下了“定心丸”。
集团法务总监江为民说:“从立法的层面一鼎盈,把政府的一些政策的连续性保障做一个制度落地,加强了我们对整个政策的稳定性的信心,也提升了未来整个投资发展的信心,我们加快了对于新能源产业,包括储能产业的一个投资的力度和强度。”
作为我国第一部专门关于民营经济发展的基础性法律,《民营经济促进法》第一次将“毫不动摇巩固和发展公有制经济,毫不动摇鼓励、支持、引导非公有制经济发展”写入法律;第一次明确民营经济的法律地位。
浙江省发展规划研究院民营经济发展研究中心副主任周肖靖认为,政府和企业权责变得更清晰,有利于民营企业在发展中“轻装上阵”。
“这部法律清晰地界定了政府还有企业的权责问题。以前可能企业会觉得政府管太多,政府又觉得对企业关心不够,但这部法律把责任的边界给梳理清楚了,这是这部法的亮点。”周肖靖认为。
保障民营企业权利的同时,《民营经济促进法》还专门对企业的规范经营作出了明确规定。例如,“民营经济组织从事生产经营活动应当遵守劳动用工、安全生产、职业卫生、社会保障、生态环境、质量标准、知识产权、网络和数据安全、财政税收、金融等方面的法律法规。”
当前外部形势依然复杂、严峻,规范经营的意义更为突出。国家发改委民营经济发展局副局长刘民说:“规范经营,对企业来说是立身之本。固根本、稳预期、利长远,凝聚信心、凝聚共识、凝聚力量,各方面力量想在一起、干在一起。以高质量发展的确定性应对外部环境急剧变化的不确定性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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